清末时期刽子手的家庭分工:男子执刀,女子清理
在清末,刽子手这一职业中存在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分工。男性负责在法场上执行死刑,而女性则在家中处理“洗头”的工作。当然,这里的“洗头”并非一般的清洁,而是处理已经被斩下来的犯人的头颅。1925年,在长沙某处的刑场上,一位年长男子手握鬼头刀,在监斩官下令后,刀光一闪,人头应声而落,动作干脆利落。此人曾在长沙县公署工作,亲手斩杀的盗贼人数超过三百人。他的刀法已娴熟到一种境界:一刀下去,犯人几乎感受不到疼痛。这是他最后一次执行死刑,行刑后,他将人头带回家,随之将那把陪伴他二十多年的鬼头刀锁入箱底。这个老汉便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刽子手——邓海山。
随着枪决逐渐取代斩首,邓海山也成为了这一古老职业的末代传人。尽管人们对他手起刀落的场景记忆犹新,但鲜有人知,在他的家庭中还有一位默默参与的“洗头工”。在清末民初时期,刽子手的收入来源远不止从官府领的微薄工资。行刑后,人头的处理才是真正的生计所在。根据当时的规矩,对于死刑犯的尸体,有家属来领取的,需付费处理并安葬;若无人认领,官府不作统一埋葬,便默许刽子手自行处理。这些无人认领的头颅,要么被丢弃在乱葬岗,要么由刽子手带回家中处理。带回家,并非是为了追忆,而是为了变现。
随着西医的传播,新式学校和医院急需人头骨作为解剖教学的材料。一具处理好的完整头骨能够在黑市上卖出高价,这笔灰色收入远远超过刽子手的工资。然而,工作繁忙的刽子手在白天要在刑场忙碌,晚上还需应酬衙门事务,根本无暇顾及那些沾满血迹的头颅。因此,清洗、去肉、熬煮、洗刷、晾晒等脏活悉数归于刽子手的妻子负责。然而,邓海山并没有妻子,他只能请来一个女人帮他处理这些工作。每当他从法场提回一颗新鲜的头颅,女人便面无表情地接过,开始生火、烧水,准备在大锅中处理尸首。锅里的热蒸汽与血沫交融,院子里则晾晒着一排排白骨。
有照片可以证明:1902年,某南方家庭的妇女在院中晾晒自己蒸煮处理过的三具骷髅,毫无畏惧。她的丈夫是一名当地有名的刽子手。处理头颅并卖掉,早已成为她家庭生计的一个组成部分。询问她害怕吗?面对贫困,恐惧显得微不足道。实际上,在古代,刽子手属低贱行业,普通人避而远之,同行间通常会联姻,邻里对此极为忌讳,与尸骨和血污有关的所有事务,外人绝不会插手。
尽管邓海山斩杀了三百多颗人头,积累了一定的家业,但他在晚年常感叹:“我有钱,身体也好,为什么却没有女人愿意和我共度余生呢?”这个职业给他带来的阴影伴随了他的一生。刽子手这一行传承着一句话:“杀人超过百,断子绝孙。”值得一提的是,师傅佟绍箕曾劝他放手,但他却未曾听从。等到他想要收手时,已为时已晚。晚年的邓海山独自一人,无妻无子,只剩下那把锁在箱底的鬼头刀,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的“朋友”。
一些工作,总得有人去做;一些责任,总需要有人扛起。